- 為什麼要徵收「水污染防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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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污染是污染產生者的責任。污染產生者不自行處理污染物,而排放到環境中,即將自己應付的內部成本轉嫁成全民負擔的外部成本。污染物排入環境中,會消耗大量的環境財,改善環境污染則花費更多的社會成本,徵收水污染防治費可在經濟誘因下促使污染產生者減少污染排放量,同時將徵收所得經費專款專用於河川水體改善工作,以提升水體水質。
- 哪些單位要繳納「水污染防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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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包括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之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不含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及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 徵收「水污染防治費」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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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之水污費將專款專用於污染整治、水質監測、水質改善、處理設施建設、研究發展及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等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