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業廢棄物產出量每月不超過1噸,則事業是否要申報?
事業必須依據公告之列管門檻規定進行申報作業,該事業提出之”每月廢棄物量不超過1噸”情事,若要解除列管,尚必須判定其所屬公告列管行業類別及門檻,以及其事業廢棄物性質(有害或一般),且必須經環保局人員現場勘查確認可解除列管者,方可解除列管。
自行處理如果是本廠,是否需要三聯單,申報的時間點為何?如果是子廠,是否需要三聯單,申報的時間點為何?
1.若為本廠處理仍需要申報聯單,時間點為處理完成後一日內,上網申報處理完成日期時間及中間處理方式,其用印欄只有事業,無清除處理機構之用印欄,事業應於用印欄蓋章存查。
2.若交給子廠處理,母廠須於清除處理前連線申報,並於四日內連線申報確認聯單內容。子廠尚需於接受廢棄物後一日內上網確認接受該筆聯單,及於處理完成後一日內連線申報處理完成日期時間及最終處置方式等資料
事業有了四日確認的機制後,是否還需要向處理機構索取妥善處理證明文件?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條及「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規定,認定已盡相當注意義務包含契約載明受託者完成清理後應提出妥善清理書面文件,故建議事業仍應向處理機構索取妥善清理文件。